近日,記者了解到,青島順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某批次的“魷魚絲”經檢查為不合格產品,被青島市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進行處罰。
2020年4月9日,執(zhí)法人員對青島順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魷魚絲”進行了市級抽檢,經檢驗,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5月12日,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在該公司成品庫發(fā)現包裝完好的上述產品19箱,已開封的上述產品1箱,共計97.4Kg,已現場實施查封措施。
該單位生產污染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對此,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沒收違法生產的“魷魚絲”97.4Kg,沒收違法所得23.40元,處罰款50000元,并責令立即改正。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到青島順洋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領導外出開會,稍后進行回復,截至發(fā)稿,記者未收到有關回復。
原文鏈接https://3g.163.com/local/article/FK8B036304379D5K.html
推薦閱讀
- 校園小氣象站:知識與探索的窗口2025-02-05
- 校園數字氣象站的構成與功能2025-01-23
- 稻飛虱測報儀功能介紹2025-01-21
- 蝗蟲捕捉器是什么?2025-01-17
- 稻瘟病測報儀的功能優(yōu)點2025-01-15
- 惡苗病測報儀是什么?2025-01-13
- 物理水位儀規(guī)格型號大全圖片2025-01-09
- 玉米棉鈴蟲測報儀,加強田間防控2025-01-07